主办:宝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灵关镇志》《新场村志》资料征集倡议书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盛世修志、惠泽千秋。志书编纂是一件功在当代、泽被后世的盛事,也是一项涉及广泛、费时耗力的系统工程,任务繁重艰巨。特别是入志资料的收集整理更是系统而复杂,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配合!在此,灵关镇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无论您来自各行各业,扎根家乡还是漂泊远方,只要您在灵关生活过、工作过,请大声说出你的灵关故事,接受我们诚挚的邀约,共同参与到《灵关镇志》《新场村志》编纂工作中来,并积极给予关注和支持。
一、征集内容
凡涉及灵关镇所辖区域有关的历史变革、建制区划、人文地理、自然资源、地质气象、山川河流、土特物产、风土人情、民风民俗、文物遗址、民族宗教、风景名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村水利、交通建设、经济发展、工业电力、工商金融、通信邮电、基础设施、方言谚语等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均在征集范围之内。资料时间上限以所能征集到的最早资料为始,下限为2023年12月31日止。
(一)反映灵关镇历史文物古迹,古村落遗址、古寺庙、古建筑、古树名木、石刻、书画等实物、图片、照片或文字说明、收藏的历史文献等,灵关镇境域内有名人物的资料或信息。
(二)已故灵关镇(含旅居海外)著名人士,在科学、教育、医学、军事、文学、艺术、发明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及著名企业家、能工巧匠及其他领域中的领先人物的相关资料。
(三)反映灵关镇人民各个历史时期革命斗争的资料、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各类政治运动,“整风”“反右”“四清”、知青下乡、“文化大革命”期间重大事件的小报、漫画、文稿、文物、照片等,反映灵关镇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照片、文字、图表、影像、字画等。
(四)灵关镇区域地图、地形、地貌、地质、河流、道路、桥梁、气象等历史情况的照片和文献资料;古村庄、地名来历或传说及已消失的村庄资料,有关灵关镇地理和较大自然灾害等资料。
(五)关于灵关镇陶瓷制作工艺、陶瓷历史、陶瓷工匠、陶瓷文化等方面的历史资料,文献。
(六)灵关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等方面,灵关镇农村、农业、农民生活变化情况的数字、实例资料和照片。新旧对比照片和文字资料(一经采用,将在志书后记中署提供者姓名),脱贫攻坚先进事迹人物、驻村工作情况。
(七)灵关镇风土民情、民间艺术、民间工艺品、传统特产和优秀品牌等照片和文字资料。
(八)涉及灵关镇专著及志书、杂志、图书、简报、自然灾害、水灾、旱灾的资料,反映灵关镇历史情况的资料汇编、报刊、日记、信札、回忆录等,有史料价值的老照片、古碑文、旧文书、老地契、书法、绘画、老字画、老证券、老结婚证、老家谱(解放前)等。
(九)灵关镇历史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访问记录或调查记录,革命遗址和历史遗迹的勘察资料,包括历史传说,革命历史事迹,反映灵关镇民情、方言、俗语、民歌、快板、小曲等方面的资料以及消失的民间日用器具,耕作工具的实物或照片,灵关镇境内各类发展、创新、管理状况的新人、新物、新风尚等。
(十)政治资料:解放前各时期政治状况,解放后的“建党建政”“土改”“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承包责任制”等历次政治运动和历届党支部、村委换届,青年、妇女、民兵等群众组织情况。
(十一)人口资料:包括人口总量、历代人口变化、人口民族构成、年龄构成、文化构成,姓氏构成,各组分布,全村村民名录(包括性别、年龄、学历)。
(十二)文教、卫生、科技资料:包括各个时期的私塾、小学、中学、农民教育;体育、电影、电视、图书、广播、医药保健、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农业科技等的变化发展情况。
(十三)习俗资料: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民族习俗、历史传说、服饰装束、婚丧嫁娶、节日活动、美德风尚、礼仪、语言、酒歌、茶歌、情歌、民谣、民间传说、谜语、对联、宗教信仰、谚语、家谱、族谱、禁忌、称谓、饮食习俗、饮食特产等的情况。
(十四)文物风光资料:包括文化遗址、寺庙、古墓、古碑、古树、门楼、亭阁、墓志、碑刻、林契、乡间民约、服饰、民居、生产工具、生活工具、书画;自然风光资料。
(十五)人物资料:对我镇各个时期的社会变化发展起着重大推动作用和影响的主要人物活动情况及社会名流、先进模范、科技名人、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的事迹。
(十六)各个时期有关我镇情况的报刊、杂志、书籍、纪念册等的记述以及照片。
(十七)个人或集体所获荣誉的资料。
(十八)其他可以入志的相关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凡愿意提供上述史料者,可按本人意愿,采取捐赠、借阅、出让等办法。借用的资料经复制、扫描后原件完好归还。提供比较珍贵资料的重大贡献者,根据其内容和价值,待《灵关镇志》《新场村志》出版,赠志书以示感谢。

(二)欢迎来信来函提供线索。对掌握重要信息,但本人文字整理有困难或因资料珍贵不便寄送的,可来电、来函联系;对愿意提供资料、实物、信息,但因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不方便来编纂办的,派专人登门拜访。
(三)应征资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具体;老地名应注明今地名,时间应注明原朝代和公元纪年,人物应注明住址;供物、供稿者请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三、联系方式
欢迎征集对象本人、亲朋好友提供熟知的线索,并请互相转告,以免遗漏。

来信、来稿、送物请寄(送)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镇党政办公室 0835-6848928

电子邮箱:181115205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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