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宝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大溪乡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公示单
 

你村(居)下列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3 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5日(公示期为7天)

乡(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35-6848980

序号

保障对象姓名

申请人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口数

拟保障人口数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元)

1

陈孝强

陈孝强

烟溪口村四组

1

1

150

 

编辑:lmbxr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