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宝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李志强带队赴宝兴县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福祉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强率执法检查组一行赴宝兴县,对宝兴县贯彻实施《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明登英、副主任齐克安,副县长岳国锐,市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宝兴县灵关镇龙大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青羌公园、滨河长征大道等地,详细了解宝兴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监管等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要求,要强化法治意识,深化条例学习宣传。持续加大“两个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保护和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绿化、人人守护水源”的良好氛围。要聚焦重点关键,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全链条责任,科学优化绿地布局,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严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底线,强化保护区常态化监管,严控污染源,完善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宝兴县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发挥监督职能,加强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宝兴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宝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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