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回暖,正是鱼类繁衍生息的关键期!为切实养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扎实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宝兴县所有天然水域全面进入春季禁渔期。为保护水域生态、留住“鱼跃清波”的美景,现将2026年宝兴县春季禁渔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渔时间
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县春季禁渔期。
二、禁渔范围
全县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要求
禁渔期间,宝兴县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及垂钓行为。
四、监督管理
禁捕时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禁止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运输、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销售禁用渔具和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执法人员或乡镇相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保护渔业资源,就是守护宝兴县绿水青山,请大家带动家人朋友共同参与护渔行动。暂别抛竿,是为了秋日锦鳞满江;守护碧水,是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起携手守护鱼儿繁衍生息,共同维护宝兴良好水生态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
宝兴县农业农村局:0835-6822862
宝兴县公安局:110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