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宝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宝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宝兴县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宝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3年9月17日起,对以下路段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进行启用,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9月17日0时

  二、启用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所在路段位置

  (1)G351 线 3037 公里+100 米灵关北-出城(代碑寺)

  (2)G351 线 3037 公里+100 米灵关北-进城(代碑寺)

  三、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主要功能

  超速抓拍(限速70公里/小时)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宝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17日

编辑:lmbxr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