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宝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3年9月17日起,对以下路段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进行启用,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9月17日0时
二、启用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所在路段位置
(1)G351 线 3037 公里+100 米灵关北-出城(代碑寺)
(2)G351 线 3037 公里+100 米灵关北-进城(代碑寺)
三、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主要功能
超速抓拍(限速70公里/小时)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宝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