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现将《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截至2022年11月10日09时)》印发你们。请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86号)等文件和县应急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宝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医疗防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