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宝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继 承 公 示
     彭家涛(身份证号码:513128******0051)现有一处不动产位于宝兴县穆坪镇南街91号1单元5号(权属证书号:宝国用(2003)第2-(3)-11-33号、宝房权证字第11715号)。彭家涛于2012年死亡,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彭家涛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赵维英、冯霞、彭新棚、彭新琪继承。现赵维英、冯霞、彭新棚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赵维英、冯霞、彭新棚、彭新琪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彭新琪申请办理位于宝兴县穆坪镇南街91号1单元5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宝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编辑:lmbxr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