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惠明主持召开宝兴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县领导危疆泽、廖坚、徐果、黄河、周聪、岳国锐、李家超、吴娟出席会议,齐克安、冉宏博应邀出席会议。
会前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会议强调,各乡(镇)、部门要认真了解掌握法律对湿地管理、保护利用、生态修复、监督检查等作出的具体规定,在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多种利用活动,有效发挥湿地多种功能,做到保护与利用“双赢”。要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开发利用监管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领导关于近期燃气安全、防汛防地灾、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和会议文件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河南虞城“麦田里长出高楼”相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等上级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了2022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推进情况汇报、财政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等;研究了启动宝兴县国道351线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整治工程等相关事宜;审议了《宝兴县河湖长制工作县级考核办法(送审稿)》《宝兴县2023年度文化旅游强县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相关事宜。

